愛情是兩個人之間自然而然地互相吸引,那是發自內心主動的感受。
如果愛情需要用感動來獲得,妳得到的只是恩情,妳是他的恩人,並非戀人。
他就算選了妳,可能也只是因為妳很好用,不是因為他愛妳,甚至久了以後連感恩之心都沒了。
作家莫言曾說:
「這個世界上總有人不喜歡你,這是始終無法改變的事情。
因為好與不好是一回事,喜不喜歡又是另一回事。」
《許我向你看》中也說道:
「你喜歡我,因為我是個不錯的人,但你愛他,哪怕他是個錯的人。」
不要浪費妳的精力去換取一個人的愛,他若愛妳,妳可以是任何一種人,他若不愛,妳連呼吸都是錯的。
連續感受不到的東西,就一律當作沒有!不要再騙自己他是愛妳的。
一直考慮值不值得的事情,就是不值得!
對他來說可有可無的人,就是可無!
他若物質不想給妳,精神也無法陪伴妳,還會一直讓妳不開心,他的存在又有何意義?
妳愛得如此純粹無私,卻因為他不愛妳而變得卑微又廉價。
愛情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,所以永遠不要去感動一個不愛妳的人,妳應該先愛自己!
說不定那時,他反而會來愛妳,因為妳將變得更加高貴而耀眼!
《怪妳過份美麗》中的林湘就是如此,明明是貌美當紅女星,條件非常好,卻執著于一個不愛她的男人。
成天流淚索求抱怨,放低姿態對他,最後還付出了生命,實在不值得!
一個不愛妳的人,終會讓妳明白什麼叫不值得。
愛不愛是最沒道理的事了,如果一個人很長時間都沒愛上妳,就不要再去感動他了。
若感動到他娶了妳,才發現理由只是因為他得不到更好的,又有什麼意義?
看過不少男人都娶了綜合條件不滿意的女人,但在娶她們前都有個追求很久的女神,兩者是同時存在于他的生命的。
最後他退而求其次選了愛他的那個,女人自己也知道是因為追不到女神才選了她。
這樣的組合,已經看過3對了,都過得不怎麼幸福。
既然妳愛他更多,他便不用太顧慮妳的感受了,生日沒禮物,結婚時懶得求婚,平日大小事更不想用心。
對妳要求苛刻,凡事看不順眼,心中一直有著遺憾。
妳嫁到了夢想中的男人,卻得到了不堪的生活。
有個前提是,若妳非常有愛且樂觀,那就為愛義無反顧吧!我想真正懂愛的妳,就算沒得到回應,也會坦然接受。
人是有可能改變的,或許哪天他更懂事了,看得出妳的好,會好好珍惜妳。
但怎麼說都不如嫁給一開始就愛上妳的人輕鬆,真心愛妳的人,哪怕妳有再多缺點,他都愛妳。
妳不用費力就能得到他的愛,妳要做的只是好好珍惜他就好。
婚姻中會遇到那麼多的難題,和一個真心相愛的人在一起,才會更有動力去解決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