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,都希望自己第一次選擇的人是對的,都希望這輩子就是當初的第一選擇的那個人,陪我們走完這一生,可是真的是能夠初戀就到結婚的本身就很少,要不然也不會有「你最后娶得或者嫁的,一定不是自己最愛的那個人」這句話出現,然而就算是能夠初戀走到結婚,可能夠走完一生的,更是寥寥無幾。
其實不是不愿意,只是因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,會導致婚姻出現危機,而往往這個時候,為了余生不用再一直重復這樣的折磨,失婚就成了最好的選擇,可是對于長輩來說,都不希望自己的兒女走到失婚這一步,都是會勸說哪怕是將就也不要輕易失婚,甚至有些長輩不明白其中的緣由,就去袒護其中一方,給兩個人原本就難以維持的婚姻,更是添上了要徹底分離的那一把柴。
民政局門口,前夫叫來我媽幫他撐腰,母親:他沒打你就不錯了!
33歲張小姐的自述
和前夫結婚三年了,原本以為我30歲的時候結婚,已經對這個世界有所認知,已經能夠把握自己的情感,已經足夠了解感情中雙方的相處模式,所以自己選擇的人,一定是能夠和自己攜手走完一生的,可是婚后我才明白,所有的我以為的,只是我以為的,事實并沒有像我認為的那樣去發展,而我最終還是面臨的失婚的結局。
結婚后,丈夫似乎對我并沒有當初那麼美好的,我是嫁給了他,我以為我會變成他的家人,可是事實卻是,我變成了他家的人,真的是很諷刺的。無論我做什麼,在他們看來,似乎就是理所當然的。
我們買了新房后,丈夫當著我的面,給我婆婆打電話:「你和我爸還有我妹妹,都搬來我們家住吧,老房子哪有新房子住著舒服呀,正好還能帶你們到處玩玩,看看大城市的風景」。
即便我給他說這樣不大好,我們會很不方便,而且本身房子也不是很大,這麼多人來了睡覺都是問題,可丈夫卻說:「這有什麼不方便?我爸媽辛辛苦苦給我買的房子,他們住過來不是應該的嘛?至于住的問題,擠擠就行了,你咋那麼多事呢?」
不管我的感受,丈夫一意孤行,我的公婆還有小姑子,真的住到了我們家里,小姑子還很眼饞,我所有的衣物她都喜歡想要,每每這個時候就會纏著他哥哥張口要,甚至我出去做個美甲,她也要去做同款的,但是她嘴上永遠都會說:「我可舍不得花這錢,嫂子你可真是幸福」。
而每次只要她表露出這種羨慕的情緒,丈夫都會義無反顧地給她錢,過來住了不夠一個月,丈夫已經給了她一萬多塊錢了,我跟丈夫說你給可以,但是不是不用給那麼多,因為有一次我親眼看到他給了小姑子一萬塊,我說小姑子一時之間也還不上,我們自己也要生活的。
可是丈夫卻說:「都是一家人,說什麼還不還?你有沒有點良心?」
當我說這里面不僅僅只是他自己的錢的時候,他卻說我很煩,問我有完沒完,說他又不是沒有賺錢,讓我不要沒事找事,我即便心理再委屈,也只能默默承受。
失婚的導火索是因為我讓他幫我搭一下衣服,因為我身高不夠,可是我婆婆卻說了一句:「搭個衣服你也不會?我兒子娶你回來就是當擺設的?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夠不夠資格當擺設?你有那個長相嗎?我告訴你,我兒子的手可不是用來做家務的!」
我說衣服都是我洗好的,只是我不夠高讓他幫我搭一下而已,可丈夫卻對我吼叫:「你竟然還和我媽頂嘴,你知道什麼叫尊重嗎?」
這一樁樁一件件的事情堆在一起,讓我徹底斷絕了和他繼續走下去的念頭,我提出了失婚,可是沒想到失婚當天,在民政局門口,和丈夫一同出現的,還有我媽。丈夫不由分說地就向我媽顛倒是非:「媽你快管管你女兒吧,就因為我沒有幫她晾衣服,她就要和我失婚,我是真的沒辦法了,她實在是太任性,我真的管不了」。
我還沒開口我媽就說我:「兩口子過日子,怎麼可能沒有磕磕碰碰呢?就這一點小事你就要失婚,你把婚姻當什麼?你們兩個應該互相理解和包容,日子才會過得好,收起你的任性,跟媽回家」。
我想開口解釋,可是母親又說道:「你這丈夫已經算是不錯了,結婚以后沒有在外邊沾花惹草,沒給你找麻煩,也沒有賭博等不良嗜好,而且即便你倆有爭吵,他也沒有動手打你不是嗎?這還不好嗎?你能不能不要任性!」
丈夫這時候也開口了:「就是,新房子買了,工資卡我也給你了,你還想要什麼你直接說,別任性了好嗎?」
我沒想到丈夫竟然這樣不要臉,自己做的錯事全都怪我,甚至反而找我媽來指責我,可是他的工資卡給我以后,他又偷偷拿走了,還有,忠于婚姻以及杜絕家暴,這不是最基礎的本就應該的嗎?什麼時候成了優點了呢?
既然丈夫不仁義,我也不用在維護他了,也沒什麼需要擔心的了,反正我媽也已經知道了,原本還擔心她接受不了,可如今這個狀況下,我一定要說出真相:「我任性?我要是真的人性,就不會拖到現在才來和你失婚!嫁給你以后我一直都在受委屈,沒有一點尊嚴!」
于是,我把我這些年怎麼過的,就是上述說的那些事情,全部一五一十的當著我媽的面講了出來,我注意到母親的臉色變得潮紅,後來又變得鐵青,既然他們家根本沒把我當一家人,那我也沒必要在給他們留面子了。
說完以后,母親已經淚流滿面了:「你受了這麼多委屈,為什麼從來沒有和我說過?我還聽信他的讒言來指責你,是媽媽對不起你,你跟媽媽回家,媽媽保護你,以后誰都別想欺負你」。
丈夫開口對母親說請母親來是幫忙勸我的,可是母親怒氣沖沖的回懟:「別叫我媽,你們家對我女兒的態度,我們就從來都不是一家人,今天這婚必須離,哪怕我女兒以后沒人要,我都不會讓她在你們家受委屈!」
母親不由分說的推著他拉著我走進了民政局,他也知道已經無力再改變什麼,即便還想掙扎,給我婆婆打電話叫他們過來,可我婆婆卻說失婚就失婚吧,還會有更好的。于是我們失婚了,我終于再也不用在他們家受委屈了。
後來,聽說前夫過了兩年又結婚了,但是他的媳婦似乎和婆婆不怎麼對付,而厲害的是,兒媳婦竟然把他們一家人都治的服服帖帖,一向囂張跋扈的婆婆,都被氣得找別人訴苦了,或許這就是報應吧,惡人自有惡人磨,你們說對嗎?